服務條款

服務條款

最後更新:2026 年 9 月

本服務條款(下稱「條款」)是使用者與 VPNEM 之間就訂閱服務所達成的約定。註冊帳號、購買方案或使用用戶端,即表示已閱讀並同意本條款;若不同意其中任何一條,請停止使用本服務。

一、服務內容與範圍

VPNEM 提供跨境網路加速訂閱服務:透過國際線路將使用者的網路請求轉發至境外節點,用於存取國際網站、AI 工具與串流影音等公開網路服務。目前涵蓋 110+ 國家 / 210+ 線路,用戶端支援 Windows / macOS / iOS / Android / Linux。

服務以訂閱形式提供:月訂閱 ¥9.9/月含 60GB、¥18/月含 250GB、¥28/月含 500GB,流量依開通日每月重置,中途升級的差價折算成剩餘天數;流量包 ¥158/300GB、¥358/1000GB、¥658/3000GB,用完為止,永久不過期。實際交付內容以訂購頁面與使用者面板中的訂閱資訊為準,本服務不對特定網站或應用程式的存取結果作出承諾。

二、帳號與訂閱的使用規則

註冊無需電子郵件地址,只要使用者名稱與密碼即可建立帳號。帳號由使用者本人保管,因密碼外洩或被他人使用而產生的損失由使用者自行承擔。

同一訂閱支援不限裝置數量同時上線,但帳號僅限本人使用:禁止轉售、出租、出借帳號,禁止公開分享訂閱連結或與他人共用訂閱。禁止使用自動化腳本大量註冊帳號、大量領取試用或轉賣試用資格。

發現違規共享或轉售行為時,服務方可暫停或終止該帳號,並依退款政策處理剩餘訂閱期間。

三、合規使用要求

使用者應遵守所在地及使用地適用的法律法規,並自行判斷所存取的內容在當地是否合法。禁止將本服務用於任何違法用途,包括但不限於:入侵或干擾他人網路與系統、散布惡意程式、發送垃圾訊息、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與隱私、從事網路詐騙與非法交易。

禁止利用本服務攻擊、掃描或探測第三方主機,禁止藉由本服務架設對外公開的代理服務。因使用者違反上述要求而產生的後果與法律責任,由使用者自行承擔。

四、服務可用性與免責範圍

服務方持續維護線路與用戶端的可用性,並依隱私權政策處理帳號與訂閱資料,不記錄使用者的瀏覽內容。但網路環境、電信業者策略以及境外目標網站本身的限制都可能影響存取結果,服務方不對特定時間點的連線狀況作出保證。

因不可抗力、上游機房與海纜故障、區域性網路中斷、使用者本地網路或用戶端裝置問題所造成的服務中斷,服務方不承擔超過訂閱費用的賠償責任。用戶端與訂閱連結僅透過官方使用者面板發放,使用者應從官方管道取得;經由第三方管道取得的安裝檔與訂閱不在服務範圍內。

五、帳號終止情形

出現下列情形時,服務方可限制、暫停或終止帳號:違反本條款的使用規則;轉售或公開共享帳號;使用自動化手段大量註冊;存在詐欺性付款或拒付行為;應司法機關或主管機關的要求。

使用者也可以隨時停止使用並申請註銷帳號,註銷前請自行備份需要保留的資訊。帳號因違規被終止的,未使用部分依退款政策處理。

六、條款變更與相關文件

條款可能隨服務調整而更新,更新後的版本將在本頁發布並標註「最後更新」日期;繼續使用服務即視為接受更新後的條款。條款發生重大變更時,會在使用者面板內提示。

退款規則另以專頁說明,詳見《退款政策》;個人資料的蒐集與處理方式請見《隱私權政策》。對本條款有疑問,可透過使用者面板的工單入口聯絡支援。

退款說明:首次付費後 60 天內可申請無理由全額退款,具體流程與入帳時間以《退款政策》為準。